崎碌炮台位于汕头市红领巾路南侧。清同治十三年(1874年)建,当时,潮州总兵方耀以“邻氛不净、潮海严防”为本,上奏清政府,准于自筹资金,在汕头崎碌(汕头港要冲)建筑三合土炮台一座。清光绪五年(1879年)竣工。炮台独具建筑特色,环圆状带形墙体的城堡,墙体及台面跑道用贝灰和糯米浆混合夯筑,炮台底层坑道与十字交叉拱窟窿全部用非风化花岗岩规格石砌筑,台面跑道固若平地,垛口炮位均铺上花岗岩石条,石缝严密,砌筑坚固,俗称为石炮台。
炮台外面环绕23米宽的护城河,水深3米以上,炮台内圈直径85米、外圈为116米、外圈高度为6米、内墙高5.15米、炮巷宽4.1米、周长在300米以上,总面积(包括护城河)19607 平方米,其中城保面积10568平方米。
炮台大门两侧设有东、西辕门,场院内东沿有3米宽的27级流线型花岗岩石台阶梯,大炮可顺级推上台面炮位。环圆式台面设有通风报话塔75个、通往场院小石梯11条、指挥台设通往炮巷螺旋形花岗岩梯一条、炮巷通往场院大门19个、小门12个,还有窗口多处,拱顶环圆式的炮巷能畅明亮,自然采光很好。炮台的东北角还有食用水井。
辛亥革命后,1927年9月24日,“八一”南昌起义部队进军汕头市,曾派兵驻守石炮台;建国后归市公安局接管;1957年战备需要,交由驻汕海军管理;1991年10月18日对石炮台进行全面修缮,并辟为汕头市石炮台公园。
石炮台兴建至今100多年,整座建筑物尚未发现裂缝和崩塌现象,是清末粤东海防设施的代表作。
1989年6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