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11月23日经呼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清代建筑。位于哈尔滨市呼兰区和平街152号,西岗公园南100米处,呼兰河东岸。该寺始建于清嘉庆十五年(1810年),原址在呼兰河边,仅草房3间。随着呼兰河境内回民人数的增加,原有的清真寺已不能满足宗教生活的需要,遂在原址有重建一座较大的清真寺。但地基刚刚砌完,便遭到满族的阻挠,使工程被迫停止。后得到奉天 (今沈阳高州镇总兵左宝贵 (字冠延,回族的支持,并亲题匾额。事后左奏报慈禧太后,得到康熙御笔九龙匾的赏赐。于是建寺工程得以进行,并于光绪三年 (1877年)竣工。
重建的清真寺占地面面积约为5000平方米,四合庭院,大门朝南开。门内外曾分别挂有木刻“清真古道”、“认主独一”匾额两块。四合庭院内铺设甬道,东面是对厅。对厅西面是磨砖对缝砖砌花纹、穿枝过梗的礼拜殿,由大殿和瑶殿组成,门前曾悬有康熙九龙匾和左宝贵的匾额。大殿高大雄伟,可容2000人礼拜,屋顶交错起伏,飞檐四处,青灰色的垄瓦覆顶,显得格外壮观。瑶殿为三层方形,殿顶镶有白锡重130公斤窑顶。四角镶有龙形雕塑,耸立在大殿之后。礼拜殿壁的木雕,多为花卉与经文;窗、殿门多系剔透木雕花卉;砖雕、石雕也全是浮雕的花卉图案,为整个建筑增彩添辉。对厅南面建有暖殿、沐浴室、厨房、账房,北面建有教长室、海里法 (学生宿舍、讲堂、女沐浴室、水房子、女礼拜堂。大殿后身有二间架子分房用来存放亡人。整个寺院对称、协调,是一座典型的中国宫殿式古寺。
由于呼兰河水逐年东浸,土崖崩塌,危及整个建筑群,在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终于在1956年将寺庙迁至和平街重新建立起来,即今建筑群。迁建的清真寺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基本使用原建筑构件和材料,按原形制而建,比原殿多一层瑶殿。主体建筑为拜殿和瑶殿,位于寺庙中央,北侧为5间小暖殿、会客室、教长室,东侧为3间掌教宿舍、沐浴室,西侧为2间暖殿。瑶殿塔檐下悬挂“清真古风”匾额一方。整个建筑群为仿中国古典式建筑风格,布局古朴典雅,简洁大方。
“文革”时期,清真寺遭到严重破坏。1982年,政府出资修缮了部分大殿,翻建五间旧砖房,作为小暖殿、男女浴室,新建围墙160米。
呼兰清真寺作为在呼兰区内伊斯兰教民们的活动中心。其具体的教制文化和建筑艺术是中国清真寺文化的精髓,对研究中国清真寺,发挥清真寺的重要社会职能有着深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