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8月20日经方正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位于方正县城东l公里,老哈同公路南侧德善二砖厂东100米处。陵园基本呈正方形,面积约1万平方米。大门位于北侧正中,全高8.3米。略呈梯形的花岗岩石碑迎门而立,碑座呈正方形,边长2.5米,高2米,碑身高5.8米,碑阳刻原省长陈雷同志题写的“革命烈士纪念碑”七个大字,碑阴刻碑文。陵园中央地带有5排整齐排列的抗日战争以来为祖国和人民献身的29位烈士墓,第一排为4座,后四排各6座,墓地左侧新建杨浩烈士墓。陵园内东侧建有军人公墓。
1949年4月陵园始建于原方正县第一中学院内,1975年5月迁到现址。园内栽植各类树木1400余棵,草坪绿地,林间甬路相映成趣。烈士墓地建在南半区,北部为瞻仰区,绿草林荫中铺有水泥板甬路,四周建有铁围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