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郯城县城东外环路旁,有一个高五、六米的坟冢,周长80米,占地近半亩。这就是至今保存完好的西汉年间东海孝妇冢。在孝妇冢的墓前有石碑两座,一个是康熙三十四年(公元1695年)所立,另一个是光绪三十年(公元1904年)所建。
孝妇名叫周青,在没嫁过门之前,丈夫就患病不能下地干活,将周青娶过门来料理家务,谁知不到一年的时间丈夫死去,只剩下婆媳二人相依为命。有一天,周青在挖野菜回家的路上捡到一枚铜钱,用这枚铜钱买来二两香油,她将挖来的豆瓣野菜洗净,加上香油后端给了婆婆,谁知婆婆食后在夜间突然死去。周青的小姑子就到县衙告状说是嫂子周青想改嫁有意害死母亲,县令收审了周青。当时狱吏于公曾向县令申诉,说周青是一位贤良孝女,不会害死婆婆,县令不听劝告执意处斩周青。在临斩前孝妇周青向县令诉说无心害死婆婆的冤情,提出了可以验证的三种现象,一是被冤杀后流白血,二是天降雪,三是大旱三年。还恳求死后同婆婆合葬。孝妇周青被斩后果真流白血,下大雪,周青被安葬在婆婆坟墓的西侧,谁知一夜之间两个坟墓合为一体,成为一个封土高大的墓冢。孝妇的冤情感动了上天,果真大旱三年,颗粒无收,县令被罢免。元代大戏曲家关汉卿以汉东海孝妇为原型,改编戏剧《窦娥冤》、《六月雪》。多少年来孝妇周青的故事被当地人们所传颂,白溪(血)汪村更是妇孺皆知。在墓冢的中间至今仍然保留着一条南北向的分界线,它记载着孝妇周青赡养老人的贤孝美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