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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行程 以下行程为推荐行程,信息仅供参考
行程详情
今日亮点:【松坪沟】
行程安排:
07:00左右从成都出发,成都市区三环内免费接人到上车地点,导游出发前一天晚上19:00-22:00与您电话联系通知接您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时间根据小车师傅线路决定,请多谅解)请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全程空调车出发前往叠溪海子 | 距离: 约238公里 | 车程: 约270分钟
12:00叠溪午餐 | 用餐时间: 约30分钟
13:00游览松坪沟景区 | 在松坪沟风景区,乐玩叠松,触摸古城遗址,尽情领略震后新生带来的雄山、异水、秀林、幽沟奇丽山水风光,饱餐大自然的秀色,留下难忘的美好回忆。(景区内观光车70元/人自理)
17:00抵达川主寺,品尝藏家土火锅 | 用餐时间: 约60分钟九寨特色心灵盛宴“藏家欢乐颂”藏民家访活动,体验藏族人现代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了解藏族人今天的生活和性格特点。和藏族同胞零距离接触,释放压力,回归自然:吃手抓羊肉、烤牛肉,酥油茶、青稞酒、野蕨菜、青稞面与藏族同胞一起歌舞。(赠送项目,不去不退费)
18:30抵达酒店入住 |车程: 约20分钟
今日亮点:【黄龙】
行程安排:
07:30在酒店用完早餐后出发前往黄龙 | 距离: 约28公里 | 车程: 约40分钟
08:30游览黄龙 | 黄龙风景区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松潘县岷山主峰雪宝顶下,以彩池、雪山、峡谷、森林“四绝”著称于世。巨型地表钙华坡谷,如一条金色巨龙,蜿蜒于原始林 海和石山冰峰之间。钙华洞穴,钙华盆景等,一应俱全,是一座世所罕见的天然钙化 博物馆。享有“世界奇观”、“人间瑶池”之誉。进入黄龙景区后由导游统一购买发放门票,可乘坐索道上黄龙景区游览(游览时间3-4小时左右,3月黄龙索道停运,需步行上山)
13:00川主寺午餐 | 用餐时间: 约30分钟
19:30返回成都统一散团| 车程: 约90分钟
费用说明
预订须知
温馨提示
温馨提示·
【散客安排】:由于参团人员较多,地点不一,出发时间及计划内约定时间有一定的误差,请宾客谅解。
【证件说明】:请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提供有效的身份证件以及随行人员的身份证件及姓名,行程中也请您随身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件(国内游客:身份证、军官证,国际游客:护照),住宿及景区同样出示证件!敬请配合旅行社工作!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携带有效身份证件造成无法办理入住手续所造成的损失,游客自行承担责任。
【不可抗力免责说明】:由于不可抗力等不可归责于旅行社的的客观原因或旅游者个人原因,造成旅游者经济损失的,旅行社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恶劣天气、自然灾害、火车延误、汽车塞车等不可抗力原因如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滞留或提前结束时,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因此发生的费用增减,按未发生费用退还游客,超支费用由游客承担处理。
【退团说明】:游客报名后因故不能参加本次旅游,可在出发前换人参团,再与旅行社重新签订合同;如果确认退团,游客须承担大小交通损失费,出发前7天内要求退团,还须赔偿旅行社业务预订损失费。如出发前3天内退团,按照团款的90%损失费赔偿给旅行社;出发后如中途取消,所有团款不退。
【保险说明】:旅行社已经购买旅行社责任险和旅游人身伤害意外险。旅行社责任险是旅行社投保,保险公司承保旅行社在组织旅游活动过程中因疏忽、过失造成事故所应承担的法律赔偿责任的险种。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请关注各保险公司对于投保游客年龄的限制,游客自行缴费即为该保险的投保人和受益人,由保险公司对游客受到的意外伤害进行承保,意外伤害的定义是【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游客认真阅读旅游人身意外伤害险的具体条款并无异议后,由旅行社代游客到保险公司购买,理赔额度归保险公司所有),70岁以上请自行办理保险,保险公司的赔付额为最终赔付,旅行社不再进行赔偿。游客应保证自身身体条件能够顺利完成旅游活动,游客自身疾病不在保险赔付范围之列,由自身疾病所产生一切费用均自理,一切后果均自担,旅行社及保险公司均不承担责任。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游客人身及财产损失,将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进行赔偿,我社给予协助。游客在旅游活动中,发生意外伤害时,旅行社协助游客联络医疗机构进行救治并向保险公司报案,游客或其家属自行缴付医疗费用,因游客或家属拒付医疗费用造成的各种伤害和风险旅行社不承担责任;治疗结束后,旅行社出具证明协助游客办理保险赔付手续。
【未成年人保护说明】:旅行社不接受未满十八周岁、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单独参团。未成年人必须有成年人陪伴方可参团,一起报名参团的成人即为其参团过程中的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做好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工作。
【甲方代表与合同变更说明】:甲方(即旅游者)签订合同的代表必须征得合同内所有游客的同意,方可代表甲方与旅行社签订合同,合同变更的相关事宜也必须由合同签订人携带合同到旅行社进行变更。
【特别约定说明】:①行程中发生纠纷,旅游者不得以拒绝登(下)车(机、船)、入住酒店等行为拖延行程或者脱团,否则,除承担给旅行社造成的实际损失外,还要承担旅游费用20-30%的违约金。②游客投诉以在途中填写的《行程满意度调查表或旅行社服务质量跟踪表》为准,请团友认真填写;在行程中,如对服务及接待标准有异议,请及时与带团导游沟通或直接反馈回旅行社。③请您仔细阅读行程及游客须知,如有异议,请在签订本次行程计划合约前提出,协议一旦签订,旅行社即按行程内容安排接待,如若您没有按相关注意事项执行,造成的一切责任后果及相关损失将由您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