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建网络非法“一日游”黑名单

来源: 发布:2016年05月15日 作者: 人气: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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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委13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北京旅游市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通知》,今后,对于假冒正规旅行社利用网络开展非法“一日游”的行为,北 京将建立黑、白名单向社会公示。同时,旅游执法部门将实现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坑骗游客的行为。

   北京市旅游委13日下发了《关于规范北京旅游市场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通知》,今后,对于假冒正规旅行社利用网络开展非法“一日游”的行为,北 京将建立黑、白名单向社会公示。同时,旅游执法部门将实现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坑骗游客的行为。

  《通知》要求,各旅游企业要充分认识互联网领域侵权假冒行为的危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监管,严格自律,守法经营,杜绝侵权假冒行为的发生。对假冒企业名义在互联网上开展非法经营的行为,企业有责任和义务向行政执法部门举报并配合调查取证。

  对于假冒正规旅行社利用网络开展非法“一日游”的经营行为,旅游管理部门将建立黑、白名单向社会公示。各旅行社须在5月31日前将本社合法旅游 网站在旅游管理部门备案。对于假冒旅行社的非法“一日游”网站及网址,旅行社应及时向旅游管理部门报告,旅游管理部门将联合网监部门督促网络服务商落实 “通知-删除”义务,对利用网络实施侵权假冒行为的网络信息,及时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措施。

  各旅游电子商务企业要加强对旅游业务网络经营者的资格审查,建立健全网络交易、广告推广等业务和网络经营者信用评级的内部监控制度,建立完善的 举报投诉处理机制,拒绝为未取得旅游业务经营资质的企业提供电子交易平台,杜绝网上虚假旅游信息,履行违法犯罪线索报告等责任义务,配合执法部门反向追溯 电子商务平台上侵权假冒的旅游经营者。

  此外,旅游执法部门将加强与刑事司法部门衔接,实现旅游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信息共享,及时将互联网领域旅游经营涉嫌违法犯罪的案件移送公安部门,坚决取缔利用互联网开展非法“一日游”活动,追根溯源,坚决打击利用网络坑骗游客的行为。

  今后,本市还将严厉打击旅游领域的网络侵权盗版行为。以保护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互联网实施侵权违法犯罪,维护权利人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旅游管理部门将借助各类媒体和网络信息平台,曝光旅游行业侵权假冒行为及旅游欺诈行为,及时发布网络旅游消费警示,增强旅游消费者防范意识和自觉抵制侵权假冒旅游产品的意识,鼓励和引导旅游消费者、权利人积极投诉侵权假冒违法犯罪行为。